你好,可以的。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依然可以变更。(1)首先可以考虑和对方协商变更,如果能达成一致,签订一份抚养权变更协议。(2)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起诉,向法院提出变更。有一些法定情形法院是会支持的,比如你孩子已满八周岁,愿意随你生活且你有抚养能力,或者对方不仅抚养子女,有一些行为对子女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等等。需要你自己搜集、保留相应的证据,包括能证明你收入能力的一些证据。
具体的法条依据参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5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56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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