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过程中产权人自然死亡将来房产分配问题!
我家在农村,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是个祖业产的老院子,三年前拆迁,一个院落只允许确定一位产权人,即我的奶奶,但该院落共有被安置人员8位,我家5口人,共分4套房产,二姑姑和二姑夫一家2口,分一套房产,奶奶分一套房产,村里规定人均60平米左右,在购置回迁房协议上,有8个被安置人的姓名以及安置的总共平米数,但产权人只写奶奶一人的名字。现奶奶去世,当时写有未公证遗嘱,表明院落如何分配又表明将来的回迁房归我大姑所有,我家与奶奶和二姑之间也有未公证回迁房协议,表明将来回迁房按村里规定回迁平米数归各自所有。但我大姑不在8个安置人员名单内(另有自家院落享受此次拆迁安置),且还有一个叔叔享受过先前的拆迁安置,也不在此次安置人员名单内(06年已分配到第一批回迁房),请问现在奶奶过世,将来房产分配会有什么不妥吗?
谢谢,追问您一下,我家和我奶奶二姑之间也有一份未公正协议,表明回迁房平米数按回迁规定归各自所有(回迁协议上的8个登记人),只是回迁房产权人只让写长辈,所以写了奶奶,这种情况下,回迁房不会有叔叔的份额吧?只是问回迁房,祖业产院落奶奶已经给了叔叔10平米的拆迁折价款,平房的是结束了,只问回迁房。
追答上面我已经说了,你那个情况是比较复杂的。在这里难以提供更深入的意见(否则很可能因为不了解全面情况而发生对你的误导),如果家人内部无法协商一致,则提请法院进行裁决是最妥当的。
追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