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需要什么证件,去哪里补办?

如题所述

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可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准备这些资料。

1.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2.领取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3.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或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要有原签发医院盖章。

4.新生儿父母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领证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6.新生儿父母户口登记簿原件和复印件。


7.新生儿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8.未上户的需提供新生儿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未上户证明。

9.亲子关系声明,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孩子的出生证明是孩子出生的“第一个有效证件”,对孩子的合法出生、上户口以及上学、出国留学等等都具有关键的作用,丢失了需尽快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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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07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补办出生证明其实并不复杂,只是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甄别。即在户口办理之前丢失和办理之后丢失两种情况,前一种情况会补发出生证明的正副页,后一种情况补发正页。
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儿童的父母或者直接监护人出具一份证明亲属身份关系的“亲子关系证明”,即直接证明、儿童与其父母或直接监护人关系的旁证,也就是需要间接证明、另外还需要儿童父母或直接监护人的居住地或所在地的居委会(城市)或村委会(农村)开具证明信,当然,必不可少的证件就是儿童父母或直接监护人的身份证。
首先,我们应该找到出生证明的原签发单位,要求他们出具出生证明的原始记录材料。
得到出生证明的原始材料之后,就可以向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卫生主管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出生证明。主管部门经过核实准确无误之后,就会对丢失的出生证明进行补发,当然,补发的出生证明上会有补发的专用章,这和原有的出生证明是有一定区别的,不过并不影响使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12-07
在我国,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 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1、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2、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 证明》正、副页;
3、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正页。
4、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具体办法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 由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该儿童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接生人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出生证明丢了是可以补办的,以后一定要保管好宝宝的出生证明。别看生活中出生证明用得少,一旦到了需要它的时候就知道它的重要性了。总而言之,宝宝的所有重要证件都要妥善保管,每次用完以后第一时间放回原处。

出生证对我国的儿童具有较为重要的作用,能够合理合法的证明这类子女的出生情况。我国的相关人员在进行办理时,应该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对这类证件进行相关的补办,合法的保护这类子女的合法权益和相关的人身权益进行办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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