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可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准备这些资料。
1.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2.领取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3.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或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要有原签发医院盖章。
4.新生儿父母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领证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6.新生儿父母户口登记簿原件和复印件。
7.新生儿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8.未上户的需提供新生儿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未上户证明。
9.亲子关系声明,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孩子的出生证明是孩子出生的“第一个有效证件”,对孩子的合法出生、上户口以及上学、出国留学等等都具有关键的作用,丢失了需尽快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