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继承儿子房子一方放弃做了公证,为一方单独所有,离婚还能分割吗

如题所述

婚内继承儿子的房子,如果是配偶另一方表示放弃而做了放弃公证,那么,在离婚时,就不能做为共同财产来分割了。

如果不是继承的房子,是婚后购买的房子。哪怕是房产证上只登记了夫妻一方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要用于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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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04
“婚内继承儿子房子一方放弃做了公证”,这句话什么意思?是否能解读为:这套房是儿子结婚后继承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而儿子继承后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
“为一方单独所有”,为哪一方单独所有?若是男方,那离婚后,这套房女方是无权分割财产的。若是女方,这套房男方是可以要求分割的。因为即便没有公证,房子购买的日期,或原主人居住的时限,都应该是很明了的,所以,女方对这套房子的要求是没有主动权的。
回答这样的问题真的很累,问题表达不清,回答只能靠猜测。
第2个回答  2022-07-24
儿子的房子,一方放弃继承并做了公证,另一方单独继承了所有份额,那么这属于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财产指定为一方所有,即使不这样认定,那也可以认为是夫妻双方就个别财产做了约定,不管哪种情况,结果都是房子属于一方所有,不能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也不分割
第3个回答  2022-08-17
不能了。
既然已经放弃并进行了公证,那么这就具备了法律效力,该房产就已经归属于一方单独所有,离婚时是不参与分割的。
第4个回答  2022-08-15
继承房产已经公证给一方,并且做了放弃承诺,那么不离婚时就不用再分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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