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陈列药品必须符合gsp哪些要求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5-06-12
陈列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按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并设置醒目标志,类别标签字迹清晰、放置准确。
(二)放置于货架(柜),摆放整齐有序,避免阳光直射。
(三)处方、非处方分区陈列,并有专用标识。
(四)处方 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
(五)外用 药与其他 药分开摆放。
(六)拆零销售的药 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专区。
(七)第二 类 精 神药 品、毒 性 中 药品种和罂 粟 壳不得陈列。
(八)冷藏品放置在冷藏设备中,按规定对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并保证存放温度符合要求。
(九)中药饮片柜斗谱的书写应当正名正字;装斗前应当复核,防止错斗、串斗;应当定期清斗,防止饮片生虫、发霉、变质;不同批号的饮片装斗前应当清斗并记录。
(十)经营非药品应当设置专区,与药品区域明显隔离,并有醒目标志。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