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规范汉字表是2013年6月5日国务院发出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通用规范汉字表》由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制定的。
《通用规范汉字表》是现代记录汉语的通用规范字集,是现代通用汉字在字量,字级和字形等方面的规范。
《通用规范汉字表》共收录汉字8105个。
《通用规范汉字表》包括一级字表收字3500个,是使用频率最高的字。
《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二级字表收字3000个,使用频率低于一级字。
《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三级字表是供专门领域,包括姓氏,地名,科技术语,中学语文文言文使用的没有被收录到一、二级字表的比较常用的字,共收字1800个。
为了维护社会用字的稳定性,《通用规范汉字表》原则上不恢复繁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