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首付买房,婚后用自己工资还贷,房产证上也是男方一个人的名字。离婚的话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题所述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描述,房子是男方婚前付的首付,且婚后用男方个人工资偿还贷款,房产证上登记的也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则房屋属于男方个人婚前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房子是男方在婚前购买并按揭贷款,婚后由夫妻共同偿还贷款,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为一方的名字,因为我国对于房屋实行登记所有制,所以这种情况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即男方个人的财产。没登记的一方主张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在婚前自己为购房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婚前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是在此前提下才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且夫妻二人在离婚时对于该房产达不成分割协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产权登记一方,那么离婚时便不予分割,女方将不能获得房产。但房屋剩余的贷款也是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女方对于自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贷款的部分可以提供相应证据要求补偿。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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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6-23
虽然是男方以自己的工资还贷,但双方婚后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后共同还款的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是在离婚时予以分割的。
但是,夫妻双方有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财产和收入有特别约定的,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
第2个回答  2022-06-23

不算,你没参与房屋任何付款还贷行为,而且还是婚前就已买房,这肯定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第3个回答  2022-06-22
这种情况只能是首付的那一部分是男方个人的财产。婚后还贷款的,这一部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这部分钱要计算出来。房子可以归男方所有但是。计算出来还贷款的这部分钱男方要给女方。
第4个回答  2022-06-19
婚后所有的钱都是共同财产!所以,婚后还了多少钱,这部分的财产万一离婚,是需要分割的!什么自己工资,这是流氓说法。结婚来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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