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纠纷案例,急!急!急!

自80年实行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后,我们村子分的土地由于灌水困难已经闲搁15年之久。九五年我们家申请开发种这些以承包出去的土地(一直荒搁着的)到现在。从村到乡都搬过开荒地申请,有村到乡和土地所公章,还有政府领导和管土地的负责人签字。但是这几年由于上面要搞规划,说不定要占用这些土地,村子的人就过来要求归还他们分的承包地。还有以前我们是属于平罗县的前几年行政划分又把我们划分到另外一个区,而盖的章都是以前政府的。
现在真不知道怎么解决,

土地仲裁委员会可以处理。
你的几个问题,只要把握住一点就可以,所有你们村的土地池塘山林都是集体所有,是所有的户口里的农民所有,不是村委会所有,村委会是你们选出来办事的。另外, 承包的事情也是要公开的,同样的鱼塘,两个人都要承包,那就要公开竞价了,至于承包款,是分给村民还是在村委会的主持下修路或者其他用途,都要公开,财物公开,用途公开,总之,村委会不是你们头上的人,是给你们办事的,他们没有任何理由隐瞒任何跟村民利益相关的信息。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11-12
第一个前提是这片土地的原承包是否已到期,这是您需确认的。

如果已过期,那么这片土地被征用,相关补偿应由您所有,同时失去土地的其它村民也应享受到一定的相应补偿。

如果土地承包未过期,那么土地征用补偿由您家与其它村民共同享有,同时您可要求政府部门补偿合同损失。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