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子见义勇为扶老人反被讹,真相大白后欲起诉老人,老人可能面临什么后果?

如题所述

这个案子可以参照执行。有必要洗刷无辜者的罪名,惩罚恶人。看这样的新闻真让人心寒。虽然这样的人不多,但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事件发生在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9月2日下午,当一名男子骑车穿过某个十字路口时,一名老人因车速过快而摔倒在地。那个人友好地走上前扶他起来。这位老人却断言是被男子撞倒的。


两天后,男子去了交警队处理事故。老人的妻子责备男子没有良心。事件发生了两天,没有去医院看。然后是口头辱骂。男子非常克制。在得知事故区域的监视坏了之后,这位妇女的甚至更加嚣张。


之后调取了事发路段店家的监视事故,发现是老人自己摔倒的。然而,老人的妻子没有道歉,并厚颜无耻地要求男子去医院看望他的丈夫。男人要求他道歉,但她坚决拒绝,并说有本事,你去起诉。显然,这是一件好事,但没有落下一句好话。相反,被冤枉、辱骂、拖延时间和浪费金钱。真的让人们身心疲惫。这也使人们不得不考虑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有被勒索的风险。


幸运的是,事故部分有店主监控。如果没有,男子肯定百口莫辩。根据现在谁弱谁对的原则,届时该名男子须承担受伤老人一半或以上的医疗费用。这方面有许多例子。如果我们不惩恶扬善,促进社会的健康氛围,人们就会变得对彼此漠不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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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20

这样的告状作用并不大老人并不会有甚么实质性的处罚。

首先,伤者一方并不是固执不化、没认识到他们行为的不妥,而是和议扶人小伙的赔礼道歉和赔偿请求。义务方主动推行义务而权利方不接受,非要告状,即使胜诉也因为提起无作用诉讼白白铺张司法资源,自己非常后还得负担诉讼费。真相,根据现行规定,除了债权人利用撤销权案件、牌号民事胶葛等极个别案件外,普通案件即使胜诉的话,也不赔偿延聘律师等价格,要自己负担一切诉讼老本。

其次,伤者不让小伙走、交警加入后坚称是被其撞倒,伤者妻子也要求小伙到病院看望,这确实是讹人、让其负担赔偿义务的表现,会让小伙产生精神压力和担忧,但并不是给人生产精神恐慌或压力就要负担赔偿义务。《非常高国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义务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明确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普通不予支持”。别看只请求1元的精神赔偿,也因为并无造成严重后果,是不予支持的。

事实上,由于讹人得逞的后果不过是返还所讹财产,没得逞则不用负担任何义务,后果是,一方面,被讹之人没有索赔的依据,没人对讹人者提告状讼,另一方面使得讹不可也不会落空甚么,以致讹人成为一种只赚不赔的买卖,让讹人者无所顾忌,客观上纵容了讹国民风。

第2个回答  2019-11-15
这个老人最后可能会被处以行政拘留,再加上几百元罚款的处罚。
第3个回答  2019-11-16
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而且也有道德的谴责,估计以后是抬不起头做人了。
第4个回答  2019-11-15
这样老人有可能面临赔偿的后果,而且自身的形象也受到危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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