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驶入公交专用车道,将依法处以30元罚款。 如果是被电子眼拍了,那就是200元,不记分。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道路划设的公交专用车道内,在规定的时间内只准公共汽车、电车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该车道行驶;遇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时,按照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交通标志指示,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建议驾车时可以注意查看公交车道是否有时间标注,若没有时间标注,则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若有时间标注,则在规定时间内不允许社会车辆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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