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士领证年龄

如题所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章 结 婚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十三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三十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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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30
根据我国的国情、婚嫁习俗、社会发展等多个综合因素,我国法定结婚年龄最低年龄是在男生满22周岁和女生满20周岁。

第一,领取结婚证是一件非常神圣的事情,如若双方决定结婚,领结婚证,则必须要符合中国法律规定,达到一定的年龄。夫妻双方要在完全身心发育完全和,能够拥有处理婚姻生活琐事和承担责任条件下成为夫妻。在中国,男女双方成为夫妻的最低年龄限制为男生满22周岁女生满20周岁。
第二,法律规定的结婚最低年龄是结婚的必备条件,是否可以拒双方婚姻当事人所随意更改的。在登记年龄,连信上面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有效的证件以及证明,不可隐瞒真实情况。

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婚姻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但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法律会允许对婚龄作出适当的例外规定。我国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机关,对婚姻法中的法定年龄作出了变通规定。比如,在新疆,内蒙和西藏等一些自治区,男性满20周岁,女性满18周岁作为本地区的最低结婚年龄,不过,这种变通仅适用于少数民族,对汉族来说是不适用的。

我国对于婚龄的规定,自愿结婚的双方并非是一定要到了秘婚年龄或是最佳婚龄才可去结婚,只要达到法定婚龄即可去结婚,若低于法定婚礼则是违法行为。法定婚龄不妨碍男女在自愿的基础上,根据本人的情况来推迟结婚时间,婚姻法中,为了贯彻我国计划生育的国策,也是鼓励晚婚晚育的。但婚姻法中并非是强制晚婚,而是在满足于法定结婚年龄之后,适当根据两人的选择去决定结婚的时间。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对男女婚龄做出调整,在结婚的年龄上,还是需要按照《民法典》规定的。
第2个回答  2020-10-25
我国婚姻法对领结婚证的年龄做了相关规定,规定男满22岁,女满20岁才能领取结婚证。那如今新婚姻法对结婚年龄又做出了更改了吗?2017年男女多大能领结婚证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看看你是否满足结婚年龄。
一、结婚登记条件
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以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为依据);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必须合法、完整、真实、可靠、规范、有效。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办理结婚证的条件是什么
1、男女双方均为自愿领证,且两人皆无合法的配偶。
2、男性已满22周岁,女性已满20周岁。
3、当事二人并非直系血亲,在三代以内也无任何间接的亲缘关系。
4、双方并没有医学上认为不予结合的疾病,如麻风病等。对于丧失性功能的人来说,必须在领证前如实地告知对方。
5、当事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场办理。
满足了以上的硬条件,男女两人理论上来说就可以登记了。除此之外,一些人情方面的事情恐怕也要事先做好,例如征得对方父母长辈的同意、商量结婚的具体细节、告知自己的亲友高朋等等。
第3个回答  2020-10-25
大陆居民,《婚姻法》规定男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22岁,女性不早于20岁。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男生领证法定年龄规定多少岁的知识。
一、男生领证法定年龄规定多少岁

我国法定年龄可以分为大陆地区和港澳台地区:

1、大陆居民,《婚姻法》规定男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22岁,女性不早于20岁。

2、台湾男女法定年龄为20周岁,父母同意时,男满18岁,女满16岁可以结婚。

3、香港结婚年龄男女年满21岁才可以自由结婚,16-21岁结婚需要征得父母同意。

4、澳门结婚的法定年龄是16岁,在16-18岁结婚需要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又或者是法院许可证才能结婚。
二、男生领证年龄相关问题

1、没有到法定婚龄可以领证吗?

如果男生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不能领结婚证。而且不可以享受国家3天的婚假,以及地方政府相关福利规定。

2、达到结婚年龄就能结婚吗?

满足结婚年龄只是能登记结婚,具体结婚时间是新人自愿的,不能受人逼迫。《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三、结婚需要满足的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如果两人结婚是受到胁迫、欺骗情况下进行的,那么婚姻无效。

2、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没有达到法定婚龄就不能结婚。对于结婚登记作假,轻则宣布婚姻无效,重则追究法律责任。
3、符合一夫一妻制度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没有禁止结婚情况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禁止结婚的情况有两种,一是近亲结婚,二是患有医学认定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而医学认定不能结婚的病指精神疾病和重大不治的传染性疾病和遗传性疾病关于男生领证法定年龄规定多少岁的相关信息,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第4个回答  2020-10-25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就是说低于这个年龄是不能结婚的,但不是说到了这一年龄就一定要结婚。从医学角度看,这不是最合适的结婚年龄。理由如下:不利于母亲和孩子的发育
一般说来,女子年满20岁身体发育虽然到了一定程度,但还没有达到完全成熟阶段。拿骨骼来说,要完成全部骨骼的钙化,一般要到23-25岁之间。如果发育还未完全成熟就结婚、生育,加重身体负担,势必会影响以后的发育。尤其在怀孕以后,还要从身体里抽出钙来供给胎儿生长发育需要,这对母亲和孩子都是不利的,生下的后代容易因营养不足出现体弱多病的现象。
不利于智力发育
男女青年在20岁左右,大脑发育正处于内部构造逐渐复杂化的过程中,此时结婚,一方面由于大脑皮层的抑制能力尚未健全,不易控制过度的性冲动,可影响健康;另一方面,过度的性生活也可影响大脑皮层的活动和大脑的发育,对智力发育不利,影响学习和工作。
容易发生妇科病
结婚早,必然生育也早,根据医学统计,有些妇女病的发生与生育早有关,如从天津市防癌普查中发现,子宫颈癌发生在早婚、早产和多产的妇女较多,比其发生在适龄结婚和生育少的要高出数倍。
然而,我们也不提倡过晚结婚和生育,最好不超过30岁,尤其不超过35岁,因为年龄过大,卵巢功能就开始衰退,卵子中染色体畸变增多,容易造成胎儿畸形、流产和死胎。另外,高龄产妇在妊娠分娩过程中常发生宫缩无力,产程延长,产后大出血等现象,难产率也较高。
可见,早婚早育、晚婚晚育除了涉及本人健康、后代的优生优育外,还关系到民族健康和人类繁衍的问题。因此,应记住最佳结婚年龄,男性为25-26,女性为23-24岁。最佳的生育年龄应为25-30岁,此期正是人的生殖功能最旺盛阶段,精子和卵子的质量也高,难产率最低,下一代体质最好。年轻的朋友,为了你和下一代的健康,请选择最佳婚育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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