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注销不需要本人亲自去。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八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换证、补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期办理和注销业务。代理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申请表或者身体条件证明。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六)超过规定时间一年以上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七)年龄在60周岁或者70周岁以上持有不适合准驾车型驾驶证的、
(八)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这8种情形,都会由车辆管理所注销其驾驶证。
(九)实习期扣12分的,注销其实习驾驶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驾驶证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