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积金贷款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济南 市 公积金贷款 需要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借款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具有济南市城镇 常住户口 或有效居留身份,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关于“济南市 公积金 贷款怎么贷”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济南市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1、申请,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3、审查/审核,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4、核准,根据审核情况,做出予以办结或不予以办结的决定。 5、送达,告知个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成功,出具业务办结通知书。 二、济南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借款人具有济南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借款人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4、借款人缴存 住房公积金 的时间要求由 贷款 时已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5、借款人具有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必须是 购房合同 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济南地区范围内的 商品房 、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 房改房 及二手房; 6、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政策规定首付款比例的购房款; 7、借款人同意以所购住房或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为 质押 ,或由集资建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不能提供担保的行政事业单位,要由该单位与管理中心签订协议,负责代扣代缴借款人每月应还的贷款本息。 三、济南市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以上就是对“济南市公积金贷款怎么贷”的回答,目前最新的公积金贷款 买房 子利率分为两个档次,五年以上的按照3.25%执行,五年以下的则是2.75%。这个利率水平已经是非常低了。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网进行咨询。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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