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改为30天实施了么

如题所述

实施了。2022年1月1日起,公告送达期限从60天缩短为30天,期限届满后,一般由法院择期进行缺席开庭审理,然后进行判决,法院判决后,再进行公告送达判决书,公告送达期为30天,上诉期为15天,期限届满后判决书才正式发生法律效。
公告送达期限未改之前缺席判决了,判决书需要公告送达,公告期为六十天,加上民事诉讼上诉期十五天,之后找法官开生效证明,然后拿上材料和生效证明,判决书原件去立案庭立执行案件,执行局会发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这是按司法程序必备的,执行通知书找不到被告人怎么办,还是公告,时间又是六十天,如果发现财产比如房子,可以申请法院评估拍卖,评估需要一定时间,评估完了就是挂网拍卖,网上拍卖一般情况下需要一个月,还是发布公告两个月之后,总之只要找不到被告,即便官司赢了,也需要经过漫长的时间才能真正的把被告人的财产执行完毕。
现在打官司最怕找不见被告,有的法院因为找不到被告而不受理其案件,即便受理了也只能用公告送达,之前法律规定:公告期限为60天,现在民事诉讼法修改了,修改后的内容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这对原告当事人来说可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
公告送达的适用条件:
1、当事人向法院立案时,应该告知提供双方当事人当前的详细地址情况和联络方式;
2、送达时未找到被送达人或者邮寄送达诉讼文书被退回的,不可一概而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宜直接采取公告送达;
3、被送达人下落不明要有证据材料证实。
被送达人下落不明应该有公安部门或其单位、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证明材料予以证实,必要时要对被送达人的近亲属进行调查询问,不能因为起诉人主张被送达人为下落不明而确定被送达人下落不明,采取公告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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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6-29
是的,公告送达期限已经改为30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的,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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