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干部的标准,主要包括“二十字”标准、“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四有”、“五个必须”、“四个人”、“四铁”等要求。
这些标准和要求,是我们党员干部精神的压舱石、成长的航向灯、行动的指南针。西藏地处祖国西南边陲,既是边疆民族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又是反分裂斗争的主战场。
在新的历史时期,作为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党员干部,必须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干部。
扩展资料:
1、坚持对党忠诚,着力增强党性修养。
对党忠诚是党员干部最根本的政治品质。没有对党的绝对忠诚,党员干部就会丢了“魂”,工作就会失去“向”,就丧失了作为共产党人的最起码条件。
2、坚持勇于担当,着力推进发展稳定。
党员干部一定要强化担当意识,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参考资料来源:党建网-民族地区好干部的标准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