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05-26
这里面不排除你说的“压榨劳动力”的成分。但是有一点你误会了,在你未毕业之前,你的身份还是学生,企业无法与你建立正式劳动关系,而试用期是劳动关系里的概念,自然也就没法和你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作用在给劳动关系双发一个互相考察和验证的机会,实习和正式工作很多时候工作内容上并没有太大差异,从这个角度来说,实习期也可以完成达成试用期的目的和作用。有的企业做的还是比较人性化的,规定在本企业实习的人员,毕业后与企业达成工作意向的,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法里是一个约束规定,规定了按照劳动合同时长约束试用期的最长期限,目的就是限制企业恶意约定试用期,而以试用期的名义降低劳动报酬。但试用期并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要件,双方同意完全可以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主要影响是劳动报酬的多少和试用期内劳动关系解除标准的不同,但并不影响社保等内容。关于实习期是否一定要抵用试用期,法律没有强制要求,所以企业在实习期后还要约定试用期,并不违法,也不是借口,只是这个企业不够厚道而已。。。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