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历史沿革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1

楚雄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汉朝时期,当时它隶属于益明郡。随后,蜀汉和西晋时期,楚雄归属云南郡管辖。进入东晋,它又隶属于建都郡。隋朝时期,楚雄隶属于昆州。唐朝时,它隶属于览州,并在南诏时期归于弄栋节度的版图之下。到了宋朝,楚雄成为大理国白鹿部的一部分,隶属于威楚府。


元朝时期,元至元十五年(公元1278年),楚雄被提升为威州,下辖富民和净乐两县。然而,两年后(公元1284年),这两县被废除,恢复了威楚县的设置。明朝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楚雄正式设立楚雄县,隶属于民雄府。清朝沿用了明朝的制度。到了民国三年(1914年),府制被废除,改为县制。1949年12月9日,楚雄全境获得解放。紧接着,1950年1月25日,楚雄县人民政府宣告成立。1983年9月,经过国务院的批准,楚雄由县升格为市。1996年2月,楚雄被国家列为对外开放城市。


市内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包括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省级有两处,市级则有六处,这些都是楚雄深厚历史底蕴的见证。




扩展资料

楚雄市位于云贵高原中部,红河水系与金沙江水系分水岭地带, 东邻禄丰县,南连双柏县,西与南华、景东县接壤,北同牟定县毗邻。境内东西距93公里,南北距82公里。楚雄市人民政府驻地鹿城,地处昆(明)畹 (町)公路线上,东距云南省会昆明162公里,西距大理178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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