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想辞职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0
签了合同想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的时间通过书面的方式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相关的劳动关系的,在这种情况之下就不需要针对用人单位的同意和批准,这实际上也是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所作出的规定。

一、签了合同想辞职怎么办?

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和批准的。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像我们的平时生活当中,如果说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工作并且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劳动合同,但是觉得自己无法胜任工作,或者是对目前工作不满意,那么需要提前一个月的时间通知用人单位,并且完成工作的交接手续,才能够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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