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端午节,只给父母1000块钱的女儿,怎么就不能要了?

如题所述

我通常会在节日时给父母买礼物或给他们钱,这是我表达孝心的一种方式。然而,这份孝心应当是出自内心的自愿,而不应是被父母要求的。爱是无私的,父母若因养育子女而要求回报,那就失去了爱的真谛。
在端午节时,我回到公公婆婆家,给他们买了牛奶和蛋糕。当我把东西带回家时,婆婆一直说:“买这些东西干什么,花这些钱做什么,我们自己有钱,我们什么都不缺。”我先生有两个哥哥,而这个端午节,只有我们一家给父母买了礼物,其他两个哥哥家什么都没买。大哥只从家里拿了一个西瓜过去,我们离开时,婆婆甚至直接把西瓜放在我们的车里了。二哥在外地工作,连电话都没打回家,而我公婆对此的态度是:买不买礼物都可以,他们不会挑剔。买了礼物,他们知道子女的孝顺;不买,他们也不会介意,因为他们知道子女的生活也不容易。
大哥和二哥没有买礼物,并不意味着他们不孝顺。大哥与公婆同住,平时只要做了好吃的,都会带给父母。公婆的水果大部分都是大哥买的。二哥是最听父母话的孩子,只要在家,他都会去父母家报到的,非常孝顺。在这样一个家庭中,过节是否买礼物真的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父母是完全能够理解的,因为他们首先考虑到的是子女的不易。
然而,在某些家庭中,情况并非如此。他们对节假日孩子给钱这件事有明确的规定,认为子女过年过节就该给父母送礼送钱,少了会觉得丢人。端午节时,我收到一个女读者的留言,她说父母规定她端午节必须给3000元以上的钱。但她生活困难,嫁的不好,有两个儿子,没有房子和车子。这个端午节前,她刚交了学校的学费,手里没有钱,但还是凑了1000元给父母。然而,她父亲收到钱后非常生气,责骂她:“我们白养了你这个女儿了,过端午节就给1000块钱,太丢人了。以后就不要回家了,谁家过节女儿不是带着一车东西回来。你不回来也就算了,给我们的1000块钱,你是想打发要饭的吗?”这位女读者说,她的父母生活比她好很多。因为父母只有两个女儿,这些年攒的钱都自己留着。她和姐姐出嫁时,父母扣下了彩礼,说没有儿子,要点钱傍身。父母用这些钱在家里盖了小楼,生活非常滋润。他们规定两个女儿每月每人给500元生活费,只要出了这个钱,她们回不回家都不重要。过年过节,给父母的钱要在3000元以上,少了他们会觉得丢人。
有些父母理直气壮地不爱女儿,却要享受女儿带来的福利。仅仅因为,他们觉得不能白养子女。这位女读者向父亲解释自己过得不好,有两个儿子压力很大,希望父母能理解让她少出点钱,但父母却认为这是不孝。在他们观念里,不管子女过得多不好,过节给父母送礼都是子女该尽的孝道。不尽就不孝。他们首先考虑的不是子女的不易,而是自己不能白养子女。
这位女读者说,有这样的父母让她心里很难受。别人结婚时,父母都会给嫁妆。只有她没有。别人家的女儿过得不好,父母都会帮衬,但她的父母根本不管她过得好不好,只要求她尽孝道。她并不是不想尽孝道,而是真的太难了。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压力巨大。她已经尽自己最大努力满足父母的需要了,但仍然不能让父母满意。她说,感觉与父母的相处没有任何感情可言,只是养育和偿还的关系。他们生养了她,她偿还他们的养育之恩。
她最后说,现在她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赶紧凑钱给父母凑够3000元,要么就彻底被父母抛弃,可能以后连进家门的权利都没有了,也代表着她彻底没有娘家了,还会被家里所有亲戚骂不孝。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我们给予彼此的爱,其实都是有定数的。孝敬父母这件事,我们一定要看实际情况。我一直不同意“父母之恩大于天”这样的话。父母养育了我们,我们该孝敬父母,但这种孝敬是要看实际情况的。一是看你的实际情况,二是看父母的实际情况。如果父母的条件尚可,你自己的实际情况并不好,那么给予父母一定的支持即可,不必为了达到父母的要求,把自己逼到一定的地步。因为,你是他们的孩子,也是别人的妻子,孩子的母亲。这些事情,都需要权衡。如果父母的情况非常不好,你的情况尚可,那么你应该多尽点孝道。如果在你们两方的情况都不好,就该学会彼此体谅。父母能体谅你的不容易,你也能体谅父母养你的不容易。亲情这件事,最怕的就是“要求偿还”。我们孝敬父母,不该是因为她们养大了我们,而该是我们从心里爱她们,心疼她们。父母养育子女,也不该是我生他就是给我养老的,而该是,我爱他,希望他有一个好的人生。所以,在这里真心希望所有的父母,如果你的孩子过得比你还艰难,那么多体谅她一点吧。不要用金钱去衡量她的孝心,只要她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行孝,就是好的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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