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服务网点超过300平消防怎么要求

如题所述

1. 商业服务网点定义: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4条款,商业服务网点是指居住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设置的小型营业性用房,如百货店、副食店等。这些用房的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并且需要采用特定的防火措施,如耐火极限不低于1.50小时的楼板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小时且无门窗洞口的隔墙,以确保与居住部分及其他用房的分离。此外,这些用房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
2. 超过300平米的商业服务网点: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7条款,当商业服务网点的面积超过300平方米时,其建筑性质不再被视为住宅楼,而是商住楼。这意味着需要按照公共建筑的标准进行设计和规划,例如,消防前室的设计应符合公共建筑的标准,至少为6平方米。
3. 楼梯间入口处的设计要求:根据6.2.1.1条款,楼梯间入口处应设有前室、阳台或凹廊。而根据6.2.1.2条款,前室的面积要求为公共建筑不小于6.00平方米,居住建筑不小于4.50平方米。这确保了在紧急情况下,有足够的空间供人们等待救援或安全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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