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严查“私塾”式个体教育,对此你怎么看?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各地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我不认为这种一棍子打死有多高明,首先现在的大多学校本身就是公司模式,不把学生当学生,而把学生当工人。众多违规行为一旦被学生举报,立刻就会遭到泄漏甚至被校方威胁,食物不干净,校园欺凌事件屡出不穷。学生上学不是为了为某些人服务,是为了学到以后能在社会生存的知识。如此做法,何为私塾?如果什么都要按照规定,这就变成了等级的天下,自家孩子送到专门的老师那里自学考学有何不可?我确实反对那些拿着利益说话的教育机构。但是如果就因此毁掉私塾教育,我更不能接受。现在回头想想如果一开始就奔着自学考试为目标,至少可以节省两年时间。看似义务教育好,是啊,出了事情,要么忍对头,要么忍老师,要么忍学校,要是不忍,开除了学籍,一无所有,再想上学也没人收。他当然可以去自考,但是这样的打击有几个孩子能承受?这些本来需要进入社会再去考虑的事情,让一个孩子承担.......
各位请想想你们小学初中高中,学过的那么多知识,如今有多少还记得,有多少和你现在职位有关,有多少能用于生活。天天说法盲法盲,如果法律真的宣传到位,是不是把政治课换成法律课更合适。把那些不是很相关的地理,生物,物理,化学初级知识放到大学再学有何不可?平常人只需要学会基础知识就够了,无非是调整下中学,大学学习年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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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6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近年来,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改革稳步推进,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和历史性突破,有效缓解了“择校热”,对规范教育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进一步巩固成果、深化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现就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各地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地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地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县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校数量较多的区县要合理划分学区范围,确保各学区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大致均衡。片区或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重新划分调整时要慎重稳妥,认真做好学生家长工作。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稳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调配对口直升的初中和小学,保障教育机会公平。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各地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
各地要统筹考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根据学校布局和办学条件,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确保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升入优质高中比例。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校须在中考结束后,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自主招生,并主动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
扎实做好中考组织管理工作
各地要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中考改革,突出素质教育导向,努力提高命题质量,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扭转唯分数的考试招生评价导向。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制度,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到评卷全过程管理,认真检查外语听力设备和阅卷设备,明确考试组织、阅卷评分、招生管理等机构和人员的职责,签订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2019年5月底前,各地要全面开展一次中考考务管理排查,切实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有序。
规范特殊类型招生
继续压缩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规模,至2020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普通高中举办的各类实验班、试点班,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重新登记,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要严格控制规模,健全科学公开公正的选拔机制,加强跟踪研究和阶段性评估。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招生行为,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实行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地方,要合理设置积分条件,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流入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开放,避免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要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转入学校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转接学生学籍,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地要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同时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招生期间对区域内存在大班额学校进行预警提示,确保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强化义务教育政府保障责任,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要督促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规模占比偏高的地方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增加公办学校资源供给,合理调整招生计划,坚决防止将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推向市场。
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严格执纪问责
各地要完善招生管理办法,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束后,按照隶属关系,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地方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各地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教育部督办事项,指导地方严肃查处追责 。
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教育部门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当地入学政策,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深入农村贫困地区,积极宣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规范新闻报道,总结推广招生入学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积极宣传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出台重大改革举措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做好舆论引导,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给社会留出合理的预期时间,确保和谐稳定。
第2个回答  2019-03-26
我认为这种现象是因为“减负”不当而引起的。我们总说为学生减负,减轻不必要的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但我国的教育体制、中考、高考仍然存在且因为大局的原因不能取消的情况下,就导致了“课内减负课外增负”。许多家长会认为,减负多出来的时间别的孩子都去补习了,自己的孩子也要去补习,否则跟不上,这是很普遍的焦虑心态,而因为这种心态,就催生了各种各样的培训机构,包括“私塾”、“居家补习”等。而这些补习机构多是收取高额的学费,但教学质量则是良莠不齐,引发教育不公平。个人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应该有两个思路,首先一个就是推行全社会的减负,要让家长意识到他们“不该这么焦虑”,可能现在的做法就是倾向于这种思路,通过打击这些机构来杜绝课外增负,但我觉得这样做收效甚微,由于这些机构存在隐蔽性,除非每家每户去查,否则难以彻底查处。另一个思路,就是把改错的改回来,既然知道减负不当,而且知道难以做到全社会减负,难以让家长满意,那就应该合理地增负,让学生把更多时间花在课内知识的学习上,而且让学生学习课内知识能获得“安全感”,学校课程质量能让家长满意满足,同时建议学校周末时间多开展校内的素质教育活动,例如兴趣班、体育锻炼、旅游、预习班和针对差生的补习班,时间上占据学生周末补习时间,同时加强学生兴趣爱好的培养。建议减少工作日的音乐课、美术课、电脑课,挪到周末去上,对于差生腾出半天进行校内补习。对于周末加班,也建议提高教师工资,或者按课时计算工资,其实我说把音乐、美术、电脑课调去周末兴趣班来上,其实也就把这些老师时间错开了,工作日主要是主科老师上课,而这些其他课的老师则改成了周末上课,其实也不怎么加班,不是吗?
第3个回答  2019-03-26
教育部整顿个体“私塾”式教育很重要,首先,个体“私塾”式教育可以说,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由机构自行宣传招生,他的教育价值很难体现出来,而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非常重要,如果错过这个时间进入所谓的“私塾”式教育,难免是误人子弟。其次,很多的教育机构是盈利模式,主要职能是赚钱,而教育,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优劣,商家所谓的优质教育往往是虚有其表,难有显而易见的成效。
所以教育部进行严查,是非常有必要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3-26
私塾应该严查,现在大部门学校及教师上课都不认真讲课,课下设立个人班,额外收费,尤其小学初中,每月补课费用基本在2000元以上,既浪费家长钱,有耗费孩子精力,导致孩子上课无东西可学,下课增加时间补课,希望各地从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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