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数:一个大于1的整数,如果除1和它本身以外,没有其他的约数,这样的数就叫作质数,也叫素数。
2、合数:一个大于1的整数,如果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还有其他的约数,这样的数就叫作合数。
3、奇数:奇数亦称单数,是一类重要的数,即不能被2整除的整数。奇数常表示为2n+1或2n-1,其中n是整数。
4、偶数:偶数亦称双数,是一类重要的数,即能被2整除的整数。偶数常表示为2n,其中n是整数。偶数的和、差、积都是偶数。
扩展资料:
由质数和合数的概念可以知道,在非0的自然数中,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历史上曾将1也包含在质数之内,但后来为了算术基本定理,最终1被数学家排除在质数之外。在小学阶段,学生学习质数和合数,是为后面学习求最大公因数、最小公倍数以及约分、通分打下基础。
在数论中,质数有着重要的地位,一直吸引着许多数学家们不断去探索。2500年前,古希腊数学家欧几里得证明了质数的个数是无限的,并提出少量质数可写成“2的n次方减1”的形式---这里n也是一个质数。此后,许多数学家曾对这种质数进行研究。17世纪的法国教士梅森是其中成果较为卓著的一位,因此后人将“2的n次方减1”形式的质数称为梅森质数。
谢谢
追答不用客气😄😊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