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事假跨越了周六周日怎么算

如题所述

所在用人单位周六周日为双休的,不扣周六日的工资,单休的扣一天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扩展资料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相关规定: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结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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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5-09
要看你们单位平时休息休假是哪种形式,如果周六、周日正常休息,其中的周六、周日就不算在请假时间内。另外,还要看你们单位日工资的计算方法,正确的计算方法是,月工资/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如果请事假扣工资的日工资标准,是这样正确计算的,则周六、周日应该剔除在请假天数外。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1-11
分两次请假就可以了。
周六周日算公休不算请假的。

事假,因私事或其他个人原因请的假。事假是没有工资的。一年内休事假20天以内,且公司不扣除工资的, 不能享受当年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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