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交通事故对方7成责任,我方3成。对方有保险,在理赔方便医药费的

如题所述

只要是对方有责任,那对方(轿车方)就应该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全额进行赔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只要有责任的: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上面的: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
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像你爸这种情况,肯定医疗费用了很多,还有续医费。肯定也就是超过了1万元。
操作如下:
1、所有医疗费用先对方赔付1万,然后余下,则是按照责任比例来承担的。交警会在事故认定书中说明,你们与对方之间各承担多少比例,按比例进行分担了。
2、那个死亡伤残11万,肯定是用不完的。应该可以进行11万里面进行全额赔付。
3、对于取钢板的事,你们可以等到一年后再予处理。也可以与对方一次性了结。让医院出个证明,说一下续医费多少。一般是5000左右。各地医疗水平不同。我们广东肇庆这边一般是5000了。
但是也可以等到一年后,看实际花了多少。再按比例承担了。
你们是受害者,只要你们不同意调解的话,那可以等到一年后再调解。或者直接上法院了。如果到了法院,那法院一般会更照顾弱势群体的。
所有费用必须保存好各种正式发票原件,如果没有的话,那可能就报不到的。到时对方的保险公司也要对方提供发票原件的。
可以的话,可以电话与我交流:0758-2341970(晚上6-10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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