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80万的 房产确权,腾房,诉讼费和律师费需要多少

房子是我父亲婚前盖的,我母亲和他结婚时候带着我姐姐嫁过来的,我父亲先去世了,之后房子让我叔叔住了,我母亲和我姐相继去世,和我姐夫没有孩子,我姐夫已经再婚,我想起诉我叔叔叫他滕出房子,我想知道诉讼费和律师费大概需要多少.房本是母亲的名字
还有我想知道平房房产确权时,它的院子和房屋面积是按一样的价钱算么

80万的房产官司诉讼费按照1%交纳,而律师费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

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根据《律师收费标准》相关规定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

扩展资料: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三十二条规定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第三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三十四条规定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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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19
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第2个回答  2019-03-18
房子是否有房本,名字是谁的,可以私信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