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轮承包了土地,有合同,现在原承包人想要回合法吗?

原告八八年承包二亩地,九八年承包延长时没承包,现在原告想要回该地,我与村里有承包合同,原告能要回吗?

无效。是发包方收回原承包合同另行发包给其它村民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因发包方违法收回、调整承包地,或者因发包方收回承包方弃耕、撂荒的承包地产生的纠纷,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发包方未将承包地另行发包,承包方请求返还承包地的,应予支持;(二)发包方已将承包地另行发包给第三人,承包方以发包方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请求确认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返还承包地并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属于承包方弃耕、撂荒情形的,对其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你可以根据本条规定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调解,可到县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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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15
这个问题分成两个部分来解决:
一、98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聂某所有,由此可以证明不管现在那块田是谁在耕种,但法律只认可聂某,现在聂某要回自己法定的合同田,他的合法权益应该要得到保护;
二、何某由于主观原因拒绝将原本属于聂某的田地扣住不放,这是没有任何依据的,他的做法不应该得到支持,否则谁都不按规矩办事,岂不天下大乱?
三、由于客观原因导致二轮承包合同没有办理,这是村里和何某之间的事情,应该另行处理。
由此可见:
一、何某属于胡搅蛮缠,刻意混淆对象关系,但他自己的权益也应该得到维护,即二轮承包合同的事;
二、农村的问题说复杂也很复杂,因为有人不讲理;说简单也很简单,必须要按法律来办事,维护法律的公正。
第2个回答  2019-01-15
你这种情况,就是土地权属有争议,如何处理?

1首先是协商解决,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2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土地确权是为了充分保障农民的权益,可以按照规定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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