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人迟迟不过户,原车主可以报警注销车辆么?

如题所述

可以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二手车交易协议书》是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原告已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了车辆给被告,全面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被告在付清车款的同时,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

在原告一再催促被告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情况下,被告仍久拖不办,已经构成了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双方所签协议第八条的约定,被告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买车人拒不“过户” 法院判定其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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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22
可以的,这个如果一直迟迟不关乎嘛,就可以选择报警注销
第2个回答  2021-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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