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离岗创业照发工资,是不是变相吃空饷?

3月22日,人社部发文明确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这样会不会导致吃空饷?

严格来讲,离岗创业可以保留人事关系,但如果连待遇也一并保留,就难免会产生吃空饷的嫌疑,但人社部此次出台这一规定是有其客观背景的,各行业协会作为事业单位编制,需要逐步实现分流,因此要提供缓冲期让这部分人能够实现无障碍转岗,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说,提供基本待遇作为保障也未尝不可,只不过在具体落实过程中会面临诸多未知因素的影响。

在此次调整范围内,文体领域的行业协会是受影响比较大的,比如中国篮协、中国足协、书法家协会、曲艺家协会等原有编制人员,就会逐渐撤出事业单位编制,虽然提供了两种不同的转岗形式,但还是有大量事业编人员要走向社会,如果不给予缓冲期而直接推向社会,必然会产生各种矛盾。保留事业单位人事关系的基础上,提供基本待遇作为保障,对事业单位人员的离岗就业是比较好的推动,也能够尽快完成行业协会的重新定位。

对长期享受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来说,突然被推向市场肯定会面临诸多的阻力,如果失去了基本待遇这样的保障,创业难度也就会在无形之中加大,因此而产生的就业问题会造成行业协会转型的阻力,为了能够有序完成转岗和离岗工作,必然要在人事关系和基本待遇方面提供一定的保障,这也是人社部发文明确的初衷和目的,毕竟行业协会长期以来的事业单位编制需要逐渐完成转变。

当然了,离岗创业期间享受到的待遇只是按照相关标准制定的基本待遇,并不会产生岗位津贴等其他费用,这种基本待遇的额度是相对较低的,也就能够起到基本保障的作用,对离岗创业人员来说,不可能为了这点基本待遇而无所事事,只要能够创业成功或者实现再就业,肯定会完成相关人事关系的交接,如此一来基本待遇也就随之取消,这种缓冲的方案还是比较符合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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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22
一个国家的制度只有进行的公平公正才可以有很好的社会效果,如果一个国家的制度,出现不公平的现象那么就会引起社会的不满,现在中国社会体制的改革,正在进一步深化之中,但是整体来说中国目前依旧没有很多不公平的制度存在,特别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制度,一直有不公平存在。

今天我看到一个新闻,觉得实在是有些不可思议,人社部发文明确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这个政策的实施,我觉得一句是不够的,因为这样的对待创业创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创业和创新人情何以堪呢?

如果事业单位真的开始如此政策,那么大学生创业和创新的时候,国家不是也应该给一些补助和奖励呢?如果是一个农民工创业创新又如何对待呢?大家要知道事业单位和公务员一类的工作本身待遇就好,福利更是高出我说的这些人,如果创业创新的时候,起点也不一样,那么公平的竞争,就消失了 。

事业单位如果享受如此的创业创新,那么他们在创业和创新的时候,可以继续拿工资,这时候事业单位他们不做的工作岗位,还需要其他人去工作,那么就等于开出两份工资,这样的工资对于离职的人来说就是一种不劳而获的行为,这对于国家来说是一个经济方面的损失,会浪费很多的资金。

我觉得创业创新的鼓励政策,应该是一个平衡政策,鼓励那些有困难的人创业,那么就需要给这些人一些经济方面的帮助,如果资金全部浪费在事业单位发空饷上面,真的是有很不好的影响,所以事业单位人员离岗创业照发工资,是不公平的事情,更是一种变相吃空饷的行为。
第2个回答  2017-03-22
3月22日,人社部发文明确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

这个政策主要是为了鼓励技术人员进行创业,它有明确的要求是要专技人员,而保留三年的人事关系则是给予他们的保障,即便创业不成功也可以继续在事业单位进行工作,可谓是一举两得。

俗话说的好,凡事既有利也有弊。这个政策鼓励技术人员进行创业的同时,也可能会造成变相吃空饷的现象。这种现象并不稀奇,在我周围有一些人员利用相关政策进行作弊行为。何为作弊,有的公司里的职员会利用产假这个政策,休完产假后不再回来上班,但是由于她本身在公司是有关系的,所以一直是有拿薪水。这就造成不做工作吃空饷的不良现象。

身边还有另外一个例子,同学的父母为了创业开饭馆,不得不把公司的工作给辞了。这就意味着,创业如果不成功,不仅投资的钱财没有了,连稳定的工作的不复存在。开饭馆创业这件事情同学的父母是硬着头皮网下干,成功与否就看饭馆的生意了。

而人社部最新发布的鼓励专技人员进行离岗创业并保存了三年的人事工作,就解决了同学父母的忧患。这个政策有利于大胆进行创业,相信会有更多的人进行创业,带动经济发展。同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利用政策吃空饷的现象的出现是必然的。总体来说利大于弊,政策还是比较符合实际,比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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