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图5-1 所示,依次包括如下内容:
(1)质检编号:质检机构检测该饰品时所编的代号,具唯一性。
(2)鉴定结果:饰品名称,如“钻石戒”或“钻石项链”等。
(3)形状:主钻的形状,如“圆多面形”、“椭圆刻面”等。
(4)总质量:该件饰品总质量,包括托架及镶石的质量。
(5)颜色:主钻的颜色,按现行国家标准采用比色法分级。
(6)净度:主钻的净度,按国家标准在10倍放大镜下分级。
(7)切工:对于满足切工测量的镶嵌钻石:①采用10倍放大镜目测法或仪器测量法,测台宽比、亭深比等比率要素;②采用10倍放大镜目测法,对影响修饰度的要素加以描述。
(8)备注:对镶嵌钻石的托架标注的纯度和钻石克拉重量进行描述。如“印记:Pt900,D:0.25 ct”,说明托架印记标注:材质是铂金,纯度为900‰,主石0.25克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