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人的棺材也称寿木、老屋。全杉木打造,客家人用于装殓逝去的老人。农家制做棺木,一般在30岁左右就要精选木料制作好,准备去世以后用。俚语云:“三十冇付板(指棺材),看你好大胆”。言下之意,人到中年,就要准备寿木了,没有预备好,怕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将措手不及。故此,客家人一般在世时就要做好棺木,称“寿木”或“寿器”,表示添寿加福。制作寿木时,家境富饶的,用4根整木方料做寿器,称“四角”,即盖板、底板和边板用整块方料做成,棺木内有一块由7颗星连成的抬尸板,称“七星板”。此外,还有“六角”、“八角”寿木,即由6根或8根木料做成。中等人家一般制做“十个角”寿木,选用的木料比“八个角”略小;一般人家做“十二角”寿木,即由12根小木筒做成,比“十个角”方料又稍小一点。寿木做好后,家境好的会请漆工及时涮好油膝,大头顶端书“福”,前端小头写“寿”,棺盖板上用红纸书写“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客家人的习俗,未过花甲而身亡的称“短命”,一般不能享用棺木安葬,只能用几块木板钉成棺材状,称“火板子”。
古代表示死者身份和等级的棺葬制有严格要求。棺即盛放死者的木制葬具;椁,套在棺外的外棺。木棺出现于中国新石器时代的仰韶文化时期,至龙山文化已出现木椁,用于氏族中之头领。
殷墟商王陵墓室中,多用大木条叠压成方形或亚字形的椁室,其正中安放商王棺木。
至周代,棺椁制度化,规定:天子棺椁四重,亲身的棺称椑,其外蒙以兕及水牛皮;第二重称地也,以椴木制成;第三重称属,第四重称大棺。帝后之外椁两重,多用梓木,因而其棺椁又称“梓宫”。上公、侯伯子男、大夫,以等差分别为三重(有兕牛皮)、二重、一重。士不重,但用大棺。又,天子大棺厚八寸,大夫士大棺厚六寸,庶人之棺只准厚四寸,无椁。后世帝王、贵族、士大夫,基本沿用此制,然时也有逾制者。
《礼记.檀弓上》:“天子之棺四重:水兕革棺被之,其厚三寸;也棺一;梓棺二。”详孔颖达疏。
《通典.礼四五》:“周制......君里棺用朱绿,用杂金错;大夫里棺用玄绿,用牛骨鐟;士不绿。”又“大唐制:诸彝不得以石为棺椁及石室,其棺椁皆不得镂彩画,施户牖栏槛,棺内又不得有金宝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