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独生子女光荣证》换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根据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资料,
http://www.lsz.gov.cn/lszrmzf/syyh4/2107674/index.html《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换领、补办:
事项名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换领、补办
办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处室:计划生育办公室
法律依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申报条件:
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子女的夫妻,已采取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由夫妻双方申请,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核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凭原《独生子女光荣证》换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证件遗失的,经核实后补发证。
受理机关地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法定期限: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