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人才10条政策是什么?

如题所述

江西南昌“人才10条”政策即《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以落户有奖励、就业有补贴、创业有扶持、购房有优惠、岗位有保障的“五有”优惠条款构成,主要由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来昌就业等十条人才引进举措组成。

1.凡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驻昌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5万元,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3万元,全日制本科及技师(二级)2万元,全日制大专及高级工(三级)1万元的标准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
2.凡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昌创办企业,除享受落户奖励和生活补贴外,还可按要求申请30万元至600万元不等的创业融资扶持。凡大学毕业生(含驻昌院校在校大学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含集体户口)的,一次性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
3.凡在昌创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2年的人才,不受年龄和户籍限制,可以在本市辖区内包括限购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凡在昌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民营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该市对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并成功录用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的,将按照全日制本科(技师)以上3000元/人、全日制大专(高级工)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提供就业岗位补贴。

申请条件:
1、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
2、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应届毕业生
3、3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应届毕业生
4、3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

落户南昌,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驻昌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可按不同学历给予最高五万元生活补贴。未落户南昌的,首次在昌缴纳社保满六个月后,可按上述标准申领生活补贴。

【法律依据】:
《高新技术认定》第四条 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按技术领域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相关专家,并将电子材料(隐去企业身份信息)通过网络工作系统分发给所选专家。
认定机构收到专家的评价意见和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后,对申请企业提出认定意见,并确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
上述工作应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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