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署劳动合同被辞退如何赔偿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旦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必须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若未依法支付,还需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反,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订立书面合同,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若用人单位在用工前已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则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包括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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