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补办不用登报了吗?

如题所述

房产证补办不用登报。
现在房产证更新换代成了不动产权证,遗失后补办手续也大大的简化了,不再需要登报声明,只要在国土局官网免费刊发就可以了;由于各地情况不同,其补办房产证的方法也会有所差异,具体需询问当地产权管理部门。
房产证丢失的补办过程如下: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补办报告;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遗失启示;
6、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7、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提供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8、房屋已抵押的,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证明。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将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如下:
1、双方签定《房子买卖合同》及《委托书》;
2、双方交给购房保证金及定金到公司财务处;
3、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4、将以上所需资料交到公司信息部;
5、公司开具收件单及收款凭证;
6、由评价公司出具评价陈述;
7、公司外联部办理完测绘及手续后,双方到房产管理部门签字;
8、得到房产管理部门收件收据后,买方将首期款付给卖方;
9、由约好方交清过户所需的有关费用后,买方付清余下的房款;
10、买方收取新的房产证;
11、双方凭收款凭证到公司财务处领回各自交给的购房保证金及定金。
综上所述,房产证丢失能补办,因为有规定,房产证丢失后,应当先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报失。登记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可补发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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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8-04
根据最新的《物权法》规定,房产证补办不再需要登报。取而代之的是,需要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补发手续。但是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房屋购买合同、房屋登记证明等。具体操作流程可能会略有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向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咨询详细操作流程和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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