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试用期裁员么

如题所述

国轩高科试用期,不裁员。
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要执行以下六点规定: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企业给员工调换岗位不能再设试用期。另外,“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有的企业招来新员工后不签订合同,只签订一个试用期合同,新员工通过了试用期,企业认为新员工合格,再签订正式合同,这种做法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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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6-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若试用期满,用人单位未在试用期满前予以辞退或者劳动者在试用期满后继续从事工作的,试用期视为已经转正。因此,国轩高科在试用期内可以根据内部制度和规定进行裁员的处理,但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并且应该与试用期限相符。如果裁员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可能会面临法律纠纷,同时也会影响用人单位的形象和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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