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拿球,已经开始运球,这时他将篮球拿在手中(就是抓在手中),过了一会儿看没人接应,又开始运球,请问这算两次运球吗?为什么2.甲拿球,已经开始运球,这时他将反手球托在手中(或夹在腰间。但没有双手抱球。),过了一会儿又开始运球,这违例吗?为什么3.甲拿球,他将球贴腹,是不是我上去抢就是违例?如果是违例,那么贴腹几秒算违例?如果没有24秒,那么一个人可以双手抱球很长时间吗?为什么(不贴腹的情况下,只用双手拿住)。请说明理由的时候,不要长篇大论,越简介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