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梯,自动扶梯和出入口通走能力应达到什么条件

如题所述

楼梯、自动扶梯、出入口通道,应满足当火灾发生时,在6min内将远期或客流控制期超高峰小时,一列进站列车所载乘客及站台上的候车人员全部撤离站台到达安全区的要求。

地下车站安全出口、楼梯和疏散走道宽度和长度应考虑铁路旅客出行特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疏散口、楼梯和疏散走道的宽度应经计算确定。

2、设备与管理区房间单面布置时,疏散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20 m,双面布置时不得小于1.50m。

3、设备与管理用房的门应直接通向疏散走道。当房门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时,其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40.0 m,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不应大于22.0 m。

车站安全设计规范

车站设计应满足客流需求,并应保证乘降安全、疏导迅速、布置紧凑、便于管理,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照明、卫生和防灾等设施。车站的站厅、站台、出入口通道、楼梯、自动扶梯和售、检票口(机)等部位的通过能力,应按该站超高峰设计客流量确定。

有围护结构的商业设施面积不应大于100 m²,且不得连续设置,设施间距不得小于8 m。围护结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 h,屋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 h,其内部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车站每个集散厅的安全出口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应设置不少于2个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口。公共区安全出口应分散设置,当同方向设置时,两个安全出口之间净距不应小于1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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