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交警说我没带头盔,医药费我要承担一点,这样处理的对吗?

如题所述

不合理,对方全责对方就要承担全部责任,没有戴头盔该按照规定处罚由交警进行另行处罚。
法律分析
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直接关系到相关的赔偿内容,所以应该重视交通事故责任。但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应该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进行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1-06

交警的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既然交警队已经划分了事故责任,对方承担全部责任。那你的所有损失都应该是对方来承担,包括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你没有带头盔的问题。交警可以另行处罚。但不能和交通事故混为一谈。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11-06
交警的脑回路很清晰,对方全责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而针对你受伤的后果来说,你未按规定佩戴头盔,也属于违法行为,对你受伤的后果也有过错,受害人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所以让你承担部分医药费也是合情合理的。
第3个回答  2021-11-05
你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交警说你没带头盔。医药费你要承担一点。这样的处理决定是正确的。你没带头盔也是造成伤害的一个原因,虽然这个原因不是主要原因,但也要对后果承担一定的责任。
第4个回答  2021-11-05
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形态虽然是地方权责,但是你作为这个当事方没有带头盔造成受伤,自己也是有责任的,所以说让你承担一点费医药费也是应该的,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