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孩子四五岁,双方都不要孩子,想寄养,需要什么条件?

如题所述

你好,很荣幸能回到到你的问题。

1. 首先对你的这个问题,我们和其他人一样看到很气愤

你的这个问题,不要孩子,想寄养。说好听一点就是寄养,说严重一定就是犯罪,违法行为。

国家目前估计还没有生儿能不养的法律条款吧,有了孩子你就是了义务,不履行义务,那就有受到惩罚的。遗弃罪是要坐牢的。所以希望你的问题只是玩笑话而已。

2. 如果是气话,或者玩笑话的话,我们建议你尽快收回这个想法

回头是岸,为时不晚啊。其实培养孩子我们觉得是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孩子的可爱可以化解你一切的烦恼。所以建议你不要不要他。既然不想要孩子,当初为什么要生孩子。成年人了到对自己的做过的事情负责人。特别是孩子这样的大事情,要一定负责人。或许一些小事可以做了不用管,即便做错了,也没事。但如果是涉及到道德,法律的事情,如果你还想一走了之,恐怕就不行了。照你这样,那社会的伦理还不都乱套了。整个国家还不都乱套了。

3. 寄养你就不要想了,很明显孩子的父母都存在而且都具体能力抚养孩子,所以你后面的送人寄养肯定是违法的,肯定是要受到刑法处罚的。毋庸置疑。所以说的严肃点,希望你不要以身试法。

收回这个不好的想法,和孩子他爸(妈)好好的带孩子,有孩子是有福报的,有点人还很可惜,后悔没有孩子呢,你们要知足,要成熟点。

4. 如果你送养,我们敢肯定你们以后会后悔的

老天一定会惩罚你们这样的罪人,或许近期不会,或许多少年以后也不会,但迟早会来的。到时候你们就后悔自己当初做的事情了。孩子是生命,不是物品,可以送来送去。现在社会只要有手有脚两个人还把个孩子养活不住,所以不要因为经济原因来借口不养孩子。尽自己的能力,养育孩子,后面的以后就靠孩子自己了。

最后一句:“此时作孽,迟早要还,回头是岸,为时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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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06
按照《婚姻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哪一方抚养,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在双方不能达成协议、都不要孩子的情况下,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管双方是否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法院都要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有利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法院会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等具体情况,综合双方的经济条件(包括住房条件)、品格、学历、职业、小孩生活的环境等因素,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考虑将孩子判给谁抚养。
如果被指定的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制裁措施,如果拒不履行严重的,还会构成遗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2个回答  2021-05-07
正常情况下父母离婚也不能不养孩子,否则会被定为遗弃罪,除了父母没有经济能力(智障、残疾、靠低保生活)这样的就可以把孩子送养给没有生育能力的夫妻。
第3个回答  2021-05-06
离婚了孩子四五岁,双方都不想要孩子。想寄养的话。需要的条件就是:孩子的父母双方都已经死了。所以这种问题就不要拿到这里来问了。如果不想要孩子的话,就去死吧!不配为人父母。
第4个回答  2021-05-06
离婚了,孩子四五岁儿,双方都不要,孩子想寄养。你们作为父母都不称职。孩子来到你们的身边,应该好好珍惜。如果你们两个都不要孩子。想寄养。那你们两个都必须出抚养费。一直到孩子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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