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因第三者 离婚 财产分割

老公外遇,他想要离婚。
他是党员干部。
同居一年,没有证据。
我们现在有一个房子,市值80多万,
一个门市,市值60多万。
没有存款。女孩子归我。
财产如何分割?

1、门市是谁在经营?有外债吗?
2、如果夫妻感情破裂离婚,财产一般由双方分割,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有婚外情,应对对方进行赔偿.如果离婚后一方有困难,应该有困难的一方多分财产.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
3、所以,门市归你,房子归他,他再付给你20万元。孩子归你,他每月付给你孩子抚养费--他收入的三分之一。债务由你们二人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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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1-19
首先是尊重当事人自行协商分割财产。
如果是诉讼离婚,因为你没有证据证明对方的不忠实的义务,所以法院只能平均分割。所以很没有必要去诉讼离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1-19
财产分割是民事问题,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你想要分的较多的份额,就必须举出对方有破坏婚姻行为的证据,否则法院一般支持夫妻均分。当然不带孩子的一方要支付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等成长必须费用,知道孩子年满18岁。
第3个回答  2008-11-19
因为丈夫存在过错,夫妻共有财产可适当要求多发割,同时依据婚姻法及其解释,因丈夫有外遇与她人同居,您同时要可求赔款。建议您请律师协助,相对要复杂一些,010-66080260 贺律师
第4个回答  2008-11-19
到这问纯属瞎当勿功夫 去律师事务所咨询是最好的 也花不了几个钱 而且这个问题跟党员不党员的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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