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区人才补贴申请流程

如题所述

人才补贴申请方法如下:
1、申请人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交相应的电子材料;
2、受理区人力资源局对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申报材料。区人力资源局通过短信向申请人反馈审查结果;
3、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内容审核,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或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要求补充、修订材料;
4、人力资源局在区人才工作网和区人力资源官网公示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5、审议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提请审议,拨付办结审议通过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一、申请条件
1、开始落户的时候就必须具有龙岗区社保,才能申请龙岗区区补贴,同时一直到区补贴全部发放完都必须具有龙岗区社保,并且社保不能断。
2、从落户到补贴到账期间,上班公司的注册地址,工商税务登记地址一直在龙岗区,申请补贴期间不存在跨区变更的现象。
3、落户成功后满足6个月龙岗社保才有资格申请,并且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在递交资料的时候需要证明符合条件即可。 二、申请流程
1、申请。对于龙岗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业务,提供电子邮箱受理方式,建议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优先通过发送邮件(收件邮箱为[email protected])的方式申报,无需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受理情况我局将通过电子邮箱进行反馈。(有细节不清楚,直接拨打下面咨询电话)受理科室:人力资源配置科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612室。
2、受理及审定。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将会公示发放名单汇总,公示期5天。
3、公示。打赢此次疫情防控阻击战,医保支撑功不可没。截至7月19日,全国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医保结算13.55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18.47亿元,医保支付12.32亿元,支付比例达到67%。
4、资金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按程序向人才支付资金;公示有异议的,我局将重审。重审后证明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资助,并将处理情况报区人才办备案;重审后证明异议内容不属实的,按正常程序予以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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