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进入“青岛人社”微信公众号选择“我要办事”点击“办事大厅”选择“就业创业”选择“失业登记”按系统提示内容填写后提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