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6-25
签注类型选择的具体办法如下:
1. 探亲签注(T):探望兄弟姐妹、(外)孙子孙女、(外)孙子女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2. 商务签注(S):已备案的企业机构人员,可按真实事由申请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备案资格人员除外)。
3. 团队旅游签注(L):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
4. 个人旅游签注(G):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
5. 逗留签注(D):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签发有效期不超过2年,每次入境后停留期不超过1年。
根据真实情况选择相应的签注种类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