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森林防火禁火令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01
一、禁火期。2017年1月26日至4月30日。二、禁火范围。在禁火期内,全市范围内林地及距林地500米的边缘地带为禁火区域。三、禁火内容
  (一)严禁在全市范围内燃放“孔明灯”。
  (二)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
  (三)严禁在禁火区铲烧草皮灰、上坟烧纸、亮灯、燃放烟花爆竹、野炊、吸烟等。
  (四)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严禁在禁火区进行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爆破、射击、焚烧垃圾等涉火活动。
  (五)严禁未按规定安装防火装置、配备防火器材的各种车辆进入禁火区。
  (六)严禁有护林防火任务单位的带班领导、值班人员、护林员脱岗。
  (七)严禁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
  (八)严禁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森林火灾情况。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森林防火工作职责,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做好防火物资储备和队伍组建,充分做好扑火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五、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对违反本禁火令者,依法从严查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禁火令的,要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并将处理结果抄送所在单位。

  附件:
毕节市森林火灾报警(举报)电话

  毕节市:7117119 七星关区:8345211
  大方县:5221216 黔西县:4228119
  金沙县:7252119 织金县:7621651
  纳雍县:3525533 威宁自治县:6232119
  赫章县:3228119 百里杜鹃管理区:5680963
  金海湖新区:8277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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