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没转出去不会被删除。目前学籍管理采用电子档案,一人一籍,终身可查。但是转学后应尽快办理学籍转接工作。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九条
学生转学或在基础教育阶段升学时,学籍档案应当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转出学校或毕业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学生最后终止学业的学校应当归档永久保存学生的学籍档案,或按相关规定办理。
学校合并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并入的学校管理。
学校撤销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