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冬季供暖温度规定不低于16度是怎样计算出来的?如果冬季室内温度正好是16度,而暖气用手摸着是凉的,算不算正常供暖,暖气表面温度到底应该是多少度才合适,是不是也应该有一个规定。我发现我们家的暖气一阵凉,一阵热,白天热,夜里凉,算不算正常供暖?
请问2楼,标准供暖一天应该几小时?楼下有位朋友说,16°以下人就感觉不舒服了,难道16°时人就能感觉舒服吗?我今年40岁,应该是年富力强的年纪,16°的室温我感觉冷,但是可以忍受,老年人和孩子怎么办,他们的火力都很弱呀,我感觉18°的室温才可以称为舒服。再有,室温如果达到15.8°或者15.9°算不算16°呢?人家拿来的温度计可以精确到小数点后几位,可以说差的不多,四舍五入够了。其实我真的想说16°的室温,我感觉冷。而且无法开窗通风。
16℃的由来是国家规定冬季室内供暖温度不能低于18±2℃,也就是室内供暖温度不能低于16℃。
部分标准也是遵守这个规定:
(1)《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明确规定:冬季采暖温度16-24℃,符合这个标准的室内温度就是舒适的室内温度。。
(2)《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对室内采暖设计温度做了明确的规定:设计采暖时,冬季室内计算温度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确定,民用建筑的主要房间易采用16-24℃。
据国内外有关卫生部门的研究结果,当人体衣着适宜、保暖量充分且处于安静状态时,室内温度20℃比较舒适,18℃无冷感,15℃是产生明显冷感的温度界限。因此,本着提高生活质量,满足室温可调的要求,我国相关规范将民用建筑主要房间的室内温度范围定在18-24℃。此外,考虑到夏热冬冷地区实际情况和当地居民生活习惯,其室内计算温度低于寒冷和严寒地区,宜采用16-22℃。这是因为;第一,夏热冬冷地区考虑供暖的房间相比不供暖的房间温度提高幅度比较大,室内热环境有了很大改善;第二,与寒冷地区和严寒地区相比,本地区相对湿度较高;第三,当地居民习惯穿着棉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