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一份企业规章管理制度

中小企业管理制度,简单明了的。

  其实最核心的部分就是企业的人性化管理,一个公司好的标志,就是看在职的职工愿意不愿意将自己的孩子再送到自己曾工作的原单位服务于公司。公司的最高领导是不是将职工看成是自己家族的一员,冷暖、苦痛常常挂在心上,教育在现场的管理人员,怀有一颗慈善心,爱身边的职工,即使工厂没有管理制度,只要强化职工培训,就会受益、收获意想不到。请参考新书[亲历日本企业管理]一书,山东大学出版社。在天涯博客网上可以查到。
  我在日本就是从事给在中国的日本企业培训管理人员的,有何问题直接问,我会把知道的奉献给我国的企业。给你一些我看到的日本式的管理“第六章 育人先育心:诚心、热心与定心 造就日本企业的活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有人说“管理无原理”,这话多少有点儿道理——管理学的所涉确是错综复杂、包罗万象。
  但从一定意义上说,管理学似乎又只有一个原理,那就是“育人”。
  在日本企业里常常能听到这样一句话:育人先育心。以高超的茶道折服持剑的武士。

  如果员工的“心灵”和“人品”存在问题,企业就不能开发和制造出安全优质的产品;如果员工中存在懒惰、消极、散漫等不良情绪,就会给企业、甚至给社会带来许多麻烦。
  相反,如果企业人的心宁定而又专注,其对待工作将会更加稳妥、高效而富于创新精神。因为,从适应工作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每一个环节都是在心的主宰下展开的。
  对员工进行“心”的教育,是企业育人的起点,也是员工教育的终极目标,是企业无法推辞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员工和企业实现“双赢”的重要途径。
  日本企业进行“心”的教育,对不同层次的员工,要求的侧重点不同。对企业高层管理者来说,主要是要求一种“诚心”;对中层管理者,主要是要求一种“热心”;而对一般员工,则主要是要求一种“定心”。
  日本企业人的诚心、热心与定心,造就了日本企业的活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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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23
安全工作通则
一.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企业职工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遵守安全规定,接受安全教育等标准。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各工种岗位及全体职工。
二.具体内容
1.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确保集体财产不受损失,保护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为促进生产发展,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参考本公司以前管理制度和其他厂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安全是企业的头等大事,董事长、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必须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实行安全生产首长负责制,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与管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公司干部职工必须做到,人人注意安全,事事注意安全,时时注意安全,处处注意安全,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全公司职工必须履行部门和本人的职责,董事长、总经理和各车间、科室一把手必须对全公司和本车间、科室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
4.公司和车间、科室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适合本公司、车间、部门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法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做到有章可循。
5.公司和车间、科室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使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确保安全生产。
6.新入厂职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厂内调动必须再经过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才准上岗工作。
7.经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后的工人,学徒期满后,在操作、安全技术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技术操作证(安全作业证)后,才准许独立作业。
8.各岗位(工种)人员必须持(安全技术操作证)安全作业证上岗作业,并严格遵守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定。
9.必须严格按工作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才允许作业。各科室管理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穿戴公司配发的防护用品。
10.各生产车间必须配备防毒、防尘防护器材,并使之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11.有火灾危险的区域,必须配足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并使之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12.加强明火管理,严格执行动火规定,厂区除规定吸烟点外,严禁吸烟。
13.防爆场所必须采取整体措施,防爆电气、设备等从选型、安装、使用、维修上要符合国家有关防爆安全规定。
14.脚手架、跳板不牢,无防护栏杆,不戴好安全带,不准高处作业。
15.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16.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
1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18.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19.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20.不准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服。
21.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22.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的机动车辆行驶。
23.厂区内不准带进小孩。
24.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25.严格执行原化工部颁发的“进入设备容器八个必须”、“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操作工六严格”和“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26.厂内道路必须畅通,如因施工临时影响交通,作业部门必须在道路两端设挂禁止通行标志。
27.厂内必须设置安全标志和交通标志。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一.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投入计划的编制范围、编制、审批程序、安技措施、所需经费的来源、安技措施的竣工验收等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本企业以预防火灾、爆炸、工伤为目的以及工业卫生、辅助房基及设施所采取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
二.编制依据
1.依据
⑴国家颁发的劳动保护法令、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
⑵本公司需要解决的保证人身安全健康和安全生产的措施项目。
(3)二OO六年十二月八日发布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
2.范围
⑴安全技术:
以防火灾、爆炸、工伤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安全防护装置保险及信号装置等。
⑵工业卫生
改善生产操作条件和工业卫生条件,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一切措施。如:防毒除尘、防暑降温和消除噪音等措施。
⑶辅助房屋及设施
有关保证职工劳动卫生所必须的设施及一切措施,如淋浴室、更衣室等。
⑷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编写安全技术教材,购置图书、仪器,举办安全技术训练班、安全展览,出版安全刊物所需材料、设备等。
三.编制与审批程序
1.车间主任根据国家和企业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具体规定,组织工人、技术人员和其它有关人员讨论确定车间安措项目,指定专人编制具体计划和方案,经职工讨论后送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汇总。
2.车间(科室)在日常和专业检查中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及其整改措施,要按月报安全技术部门备查。
3.车间在每年九月份编制出下一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安全技术部门汇总。
4.经企业安全技术部门审查、平衡后,编制出全公司年度安全投入计划,报经理审核。
5.总经理或主管安全生产经理,召开安环部、有关部室和车间负责人参加的安委会会议讨论决定以下事项:
⑴确定全年安措项目;
⑵确定各项目资金及来源;
⑶确定设计负责单位及负责人;
⑷规定完成和投用日期,
6.已经批准的安措计划,不得任意变动,特殊情况需修改计划,应经主管经理批准。报请上级审批的重大项目,批准后一定要确保保质保期完成。
四.经费与材料
1.根据二OO六年十二月八日发布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第九条规定,公司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每年提取0.2%的安全费用,采取超额累退方式逐月提取。安全费用用于以下开支: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危险品生产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2.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从管理费用中列支。
3.安措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统一由供应部门按计划供应。
4.生产车间应将安措设备与生产设备同时纳入计划进行维护检修管理。
五.检查与竣工验收
1.安环部门对安措计划执行情况应定期检查并及时向主管经理汇报。
2.主管经理根据情况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会议,研究处理安措计划执行中的重大问题,保证安措计划顺利完成。
3.安措项目竣工后,由安技部门会同其它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4.安措竣工投入使用三个月后,由使用单位写出技术总结报告,对其经济技术效果和存在问题作出全面评价。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一.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投产、验收等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二、具体内容
1、凡厂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做到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新建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矿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三废排放标准》。
3、厂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在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时,必须同时审查、验收安全卫生设施,并要有安环、生产、技术、办公室等部门参加。凡不符合防尘、防毒要求的项目,不得施工和投产。
4、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应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审查后方可投入生产。
5、新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具体由技术部负责,改建、扩建项目由负责单位做好三同时工作,安环部参加三同时的审查工作并监督执行。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必须有相应的卫生和防护设施,经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用于生产。
7、车间不得私自进行工艺技术改造。车间进行工艺技术改造前必须向生产部、技术部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一.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对化工生产的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及其它设备的安全设施与防护器具的范围、管理分工、维修检验、使用、保管等做了具体规定。
二.范围
1.生产设施:是指生产过程中的各种设备、设施如罐、釜、管道、泵、电机……等。括锅炉、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容器、设备、电葫芦等及其安全设施、其它设备、管道等。
2.安全设施: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3.防护器具:
化工防护器具,是指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包括:
⑴一般劳动保护用品,如各种防护服、工作帽、各种手套、口罩、各种防护眼镜、各种工作鞋等。
⑵特殊劳动保护用具,如安全带、防毒面具、防化服、空气呼吸器、防爆工具等。
⑶防护专用器具,如电气绝缘工具、绝缘台、验电笔等。
三.管理分工
1. 设备部负责机械上的安全装置、生产设施包括特种设备的检验、管理、及报废。
2. 动力车间负责电器安全和绝缘器具的管理。
3. 公司内灭火装置、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由安环部负责配备、监管。
四.维修与检验
1.生产设施的日常使用、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使用单位负责。
设备科根据国家的有关规范、标准,制定检修计划,定期组织检查、检修和维护保养。
2.特种设备上的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查由使用单位负责,并作出记录。备科要建立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台账,对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监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表定期进行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定时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对设备进行大中修和报废更换。
3.仪表由设备部负责检查、送检。
4. 公司内灭火装置、个人防护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由所属单位负责,安环部负责监管.
五.防护器具选用和保管
1.绝缘器具由电工负责人根据作业条件进行配备,并由电工组负责保管,定期检查。
2.重点岗位可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并由本车间岗位进行保管和维护。
3.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是国家合格的产品。
六.安全装置和防护器具的正确使用
1.设备部对包括特种设备及其它设备的生产设施的安全负责,特种设备如何维护保养、报废及检测检修要制定出制度。并监督实施。并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定期检测,证件齐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其它生产设施设备部也要根据相关要求建立相应的台账,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车间实施。
2.使用单位必须经常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装置的有效使用。
3.安环部对车间安全员及班组长进行特殊护用具的有效使用的培训,由各车间安全员及班组长对本车间员工进行培训,确保每个人会正确使用。
4、每个职工都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各种劳动防护器具,否则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我公司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
二.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的确定
我厂油炉房、各配电室、一车间、二车间、库房是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列为要害部位,应严加管理。
三.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
1.凡属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人员调出调入,必须严格按手续执行,不得随便调动人员。
2.凡是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不允许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如因工作需要参观指导,一律办手续,并履行登记制度,否则可不予接待(安全部门例外)。
3.如有随意闯入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者,经劝阻无效或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工作人员脱岗而导致非本部人员进入者,要追究责任。
4.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应加强对本岗位的巡检,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解决。
5.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制定符合本车间实际情况的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
6.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受安全部门的检查指导,安环部负责监督,检查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7.要害部位的操作工、检修、仪表、电气等工作人员必须正确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

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一.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我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确定以及安全管理的方法
本制度适用了本企业所有重大危险源。
二.重大危险源的确定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我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在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142种之内的包括液氯、甲苯、DMF、乙腈、丙烯腈、丙烯醛、丙烯腈、三氯氧化磷等七种物质,根据这些物质在生产场所和储存场所的滞留量和最大储存能力计算,我公司的原材料已构成重大危险源。
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1.对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并进行监控。
2.凡属重大危险源的车间人员调出调入,必须严格按手续执行,不得随便调动人员。
3.凡是重大危险源,不允许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如因工作需要参观指导,一律办手续,并履行登记制度,否则要害部门可不予接待(安全部门例外)。
4.如有随意闯入重大危险源区域内者,经劝阻无效或因本岗位工作人员脱岗而导致非本部人员进入者,要追究责任。
5.凡具有重大危险源的车间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巡检,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解决。
6.具有重大危险源的车间要制定符合本车间实际情况的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
7.属重大危险源的车间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受安全部门的检查指导,安环部负责监督,检查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8.对重大危险源实行企业管理人员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机制。承包点应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内容是:
(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4)督促隐患整改;
(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9.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季度对承包人承包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进行公布。考核情况应纳入承包人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
10.各级责任人对要害部位、重大危险源定期安全检查,作好巡检,并作好记录,建立台账,并及时报至安环部,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汇报。
11.公司定期组织制定、完善要害部位、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要害部位、重大危险源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工作人员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企业防火安全工作三级管理,并对危险、易燃、用火、吸烟、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教育、火灾事故、重点防火部位和各工作岗位防火安全及消防安全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职工、外来企业所有办事人员。
二.总则
1.加强和改善工矿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是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重大措施。
2.贯彻执行《河北省工矿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验收标准》通知精神,真正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确保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3.防火安全工作是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与生产和经营管理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5.每个职工都有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的责任,有扑救火灾事故的义务。全公司职工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人人维护消防设施,敢于同违反防火安全制度和毁坏消防器材设备的现象作斗争。
三.组织机构
1.公司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董事长任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主管安全、生产的总经理任副主任,下设防火安全办公室,设在安环部,由安环部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的防火及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各车间主任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一把手任委员。
2.各车间、各部门成立防火安全小组,各车间主任、部门一把手任本部门防火组组长,车间安全员任付组长,各班组长、车间职工任成员。
四.三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1.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公司、车间(处室)、班组三级负责制。各级负责成员必须将各自的职责落到实处。
2.董事长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对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主抓安全、生产的总经理为主要负责人,协助董事长抓好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安环部负责企业消防安全的日常企业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其它公司级领导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3.各车间主任为本车间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各车间统计协助一把手搞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4.各班组长为本班组的消防安全员,主管本班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五.三级消防安全检查
1.公司级检查 每季度、每逢春节、元旦、国庆节、五一节等重大节日前由主抓安全、生产的总经理组织防火安全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由安环部负责整理及跟踪验证。
2.车间(处室)主要消防安全负责人,每日对重要部位、重大危险源进行巡回检查,每月必须组织本车间(处室)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检查结果每月上报安环部。
3.由班组长、生产工人对本班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每班最少进行两次(交班与接班)班组级消防安全检查。除此之外应不间断进行巡回消防安全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车间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监督管理。
4.以上三级消防安全记录必须文字清晰、记录清楚,各级检查人员对检查过程及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记录,整理归档。做到三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限期整改。凡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对检查出来的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必须写出文字报告,经领导研究,指定相应部门限期解决。
5.消防安全检查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改进,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工在保证安全生产中有贡献或有威胁安全生产行为的奖励、惩罚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本企业全体职工、临时人员。
二.奖励
1.各车间首先抓好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组织好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做好安全台帐记录,每月总结一次,在一个月内没有损坏设备和人员伤亡及其它事故,每人照发按公司规定的月安全奖。
2.在年终总评中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选先进资格。
3.对于在安全生产中达到下述标准的车间年终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同时对车间和车间行政一把手给予适当奖励。
(1)无违章指挥,能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2)能按时参加安全员例会和坚持每星期一安全活动的。
(3)未发生事故的。
(4)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按计划及时整改,整改率在95%以上,当时未能整改的必须有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5)本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健全,安全台帐能及时填写等基础工作好的。
(6)对尘、毒、噪声,“三废”能积极按国家规定治理,成绩显著者。
4.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集体或个人,根据成绩或贡献大小,集体授予“安全贡献突出单位荣誉称号”,个人授予 “安全积极分子”的荣誉称号。并给予适当奖励。
(1)对工艺、设备、安全装置设施有重大改进,解决了安全生产关键问题,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有成绩者。
(2)在预防事故、职业中毒或其它安全技术上有新发明创造或创新者。
(3)坚持原则,不怕打击报复和冷言,敢于同威胁安全生产的错误行为或现象作斗争。
(4)发现重大隐患、事故苗头,立即报告领导,并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事故或减轻事故严重程度的。
(5)发生各种操作、设备、人身、交通、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后,能积极抢救,减轻了严重后果的有关人员。
(6)针对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环节问题,制定本部门切实可行的安全规定、安全管理措施,健全了规章制度,加强了安全管理,取得良好效果的单位和个人。
(7)能履行安全职责,在安全生产中成绩显著的安全人员和其他职能人员。
三.处罚
1.由于安全生产管理不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不严,造成重大伤亡等事故,予以惩罚。具体奖罚办法参见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2.对因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
(1)损失不大,未造成人员伤害的,扣发责任人当月的浮动工资50%,并写出检查。
(2)损失严重,或造成人员伤害的(包括本人受伤),除扣发当月的浮动工资外,停职检查学习,经再培训合格后复工上岗(一年内按临时工待遇),留用期间不发生重大事故,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转正使用。
3.凡违章、违纪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程度的罚款。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0-300元。
(1)违作业或违章不听劝阻(未造成事故),或重犯者。
(2)违章指挥者。
(3)损坏或任意拆掉安全设施、防火、防毒器材者。
(4)有意破坏事故现场者。
(5)脱岗而造成事故,贻误排险者。
(6)隐瞒事故不报者。
(7)不按“隐患整改通知书”如期解决重大隐患。
(8)技术小改小革没有经过安全技术论证的项目相关责任者。
(9)在处理事故中,有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包庇、袒护事故的。
(10)发生事故后未采取措施临阵脱逃者,视情节加重惩罚。
(11)工作中拒绝安全监督检查,围攻、耍戏、威胁、辱骂安全检查人员者。
(12)聚众闹事,打架妨碍生产者。
(13)谎报火警或事故的不法行为者。
(14)擅自分配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工人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领导者。
(15)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私自进行特种工种作业者。
(16)发生事故后,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的。
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200元。
(1)拒不按规定办理各种施工、动火、动土等手续或者有手续无措施以及措施与现场不符走过场者。
(2)拒绝参加安全教育、考试,不听从管理者。
(3)见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不制止,不报告的。
(4)工伤痊愈后,未经复工安全教育就令工人上班工作的。
6.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100元。
(1)发生事故不立即报告者。
(2)布置生产、检修和各种施工任务时,安全注意事项交待不清楚,安全措施不周密而造成事故者。
(3)安全活动日不布置,不安排职工活动的。
(4)不请假,无故不参加安全例会者。
7.违犯厂纪厂规的处罚,如吸烟、睡岗、脱岗,不按规定交接班等,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规定》进行处罚。
8.被公司检查部门和值班检查人员查出的违章人次数,每月超过车间在册人数百分之六的,第一次在全公司内通报批评;第二次处罚车间1分。
四.嘉奖处罚执行管理办法
1.奖金来源:由公司奖励。
2.月度的安全奖和日常嘉奖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
3.各种罚款统一上交公司财务部门,可用于安全奖励。
4.嘉奖的审批
(1)各单位呈请奖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班组、个人,必须呈报事迹材料,安委会讨论通过,经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
(2)对安全生产,工业卫生有特殊贡献者,经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名,群众讨论,写出事迹材料,由安环部核实,安委会讨论通过,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说明:
1.本制度经公司安全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由总经理颁布执行。
2.牵连两个以上单位的奖励、处罚有争论时,由主管经理、总经理裁决。
3.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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