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12-14
这个涉及学术问题,我长话短说我的观点:
1.114条,115条是基本犯与结果加重犯的关系
2.114条是危险犯,115条是实害犯
3.114条着手的标准是点燃,既遂的标准是独立燃烧,有中止形态
4.115条因为是实害犯,只存在中止和既遂形态,划分标准是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5.我的思路是,先按114条来定犯罪形态,如果是既遂,再到115条定115条的犯罪形态
6.比如你的第2种情况,未点燃标的物(注意是标的物,不是火柴),定114预备,结束
7.比如你的第1中情况,独立燃烧,114条既遂,定3-10年,注意!114条既遂的话再看115条,未造成实害(未达到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后果),定115条中止(要么中止,要么既遂),应当减轻(总论),从十年以上滑到3-10年,定罪结果是一样的!
不求分,推广学术,望采纳
华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