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问题

我爷爷留有一女四子,大儿子(即本文我大伯于98年已病逝,曾留有平房三间
因其与四儿子同住一院,99年四儿子翻盖爷爷留下的五间房时一同将我大伯的三间房也翻盖了。大伯生前患有精神分裂症。爷爷走后由四儿子继承老房五间
大伯继承三间,二儿子,四儿子村里单批宅基地建的房。其中二儿子因为成家早,照顾老人多年,所以建房时与同村其他人换了宅基地,紧邻老宅,以方便照顾老人。
老宅屋后有一空地,一直由二儿子种菜用,老人在世时也曾说过二儿子地方小,空地留给二儿子。
94年农村丈量宅基地,二儿子因认为菜地没盖房,在丈量时并没告知丈量人临近空地是自己的。
05年二儿子在菜地上盖了五间房,并在09年分给了我,并与我分家(大队 派出所 有证明)
近日四儿子突然说我盖房的地在他的宅基地使用证上,并要求在拆迁时分给他钱。或由他来管拆迁的事,完后再分给我钱。
据二儿子回忆丈量时并没有人来我家量这块菜地,可能是土地使用证上给四儿子标注的四面邻居中北面是我家空地后面的那家邻居。所以他才来要求分钱。
这其中大儿子虽在分家时被托付与四儿子照顾,因其有病,四儿子照顾了几年后便举家搬走。其后由二儿子照顾一直到病逝。四儿子才搬回来翻建新房。
几天前四儿子要求其他弟兄几个放弃大儿子的房屋继承权,并承诺菜地的房子归我了,其他兄弟便给他写了放弃继承大儿子房屋的权利。现在他又说还要分我的房子。
我该怎么办。
谢谢各位帮我出个主意。

急急急

可以申请。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规定:
(五)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一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
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批准。
(六)规范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由于各地情况不一样,各省所制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和申请条件也不太一样,一般的规定是: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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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17
有分家证明就没有问题。
至于宅基地,
可以要求土地部门进行确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1-17
直接找村委会土地部门确认后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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