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1-05
如果被调的职位和签订的劳动合同上不一致,那么可以不同意,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说明,获得经济补偿金是肯定有的,多少在于工作的年限,相关条款如下: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3个回答 2010-01-05
关键是看你的离职,是自己提出的,还是公司提出的.如果是公司提出的不能获得补偿.
看你的情形应该是公司给你调整岗位,你不愿意,拒绝调整,然后提出离职.这样的话,算是你自己提出离职,不能获的补偿.
因为内部调动员工是公司行政行为的正常行政权利,原则上不受劳动法约束.
建议你,如果不想调整,又想拿到补偿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拒绝调整,然后想办法让公司辞退你.只有这一条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